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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然气价改 上游企业“不受伤”

添加时间:2015-11-21 10:15:50   浏览次数: 次    【 】   打印   关闭窗口

        国家发改委决定近日发出通知,决定自2015年11月20日起,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,下调幅度为0.7元/立方米。这也是继4月1日存增量气并轨后,年内的第二次价格调整,或称价格改革。

此次价格调整主要有两个方面的特点,一是明确非居民用气应加快进入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,由供需双方自行形成具体交易价格;二是将非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,从固定价格改为浮动价格调整,也在一定程度上向市场化迈进了一步。

据悉,此次价格调整,将大大减轻下游企业的负担,减负金额预计达到千亿以上。在经济持续下行、企业运行困难的情况下,这次的天然气价格调整,将对稳定经济增长、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发挥积极而重要的作用。

由于此次价格调整既是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内容,也是一次非常务实的“让利”行为。因此,分析也认为,对上游企业是一种利空,在没有政策支撑的情况下,将直接影响上游企业的利润,影响上游企业的投资和管道气进口等。其中,控制着我国80%天然气管网的中石油“最受伤”。

单就价格调整本身来说,确实如此,也可以认为是上游企业对下游企业的贡献。但是,仔细分析则不难发现,所谓“让利”,只是站在现行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格局来分析的。一方面,上游企业是依靠垄断维持高额利润的,并没有按照市场化要求进行资源配置。因此所谓的“让利”,更多的是将不合理的利益格局进行调整,且远没有调整到位,不存在下游企业沾了上游企业光的问题。如果按照市场规律办事,上游企业还需要进一步“让利”,进一步对不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进行调整。另一方面,如果上游企业一直维持现有的利益分配格局,下游企业就有可能在负担过于沉重的情况下,减少对天然气的使用,而是继续利用其他能源。毕竟,与其他能源相比,天然气的价格还是偏高的。与其用高价逼迫企业少用天然气维持垄断利润,不如按照市场化要求降低天然气价格,鼓励下游企业多用天然气,同样能够让上游企业获取应有利润,可谓一举两得。

更重要的,通过价格改革让下游企业更多的使用天然气,还能有效减少使用煤炭等对环境的影响。要知道,当下所承受的环境压力非常大,如果不采取主动治理的方式,一旦到了无力承受的时候,最终受影响的还是企业。通过价格调整与改革,鼓励下游企业多用天然气,对环境保护也能起到积极作用。

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改革的要求,无论是正在启动的价格改革还是国企改革,都涉及到天然气,也涉及到“三桶油”。也就是说,纵然现在不对天然气价格进行调整,在改革过程中,也必然会对包括天然气在内的能源价格进行改革,对垄断行业进行改革。此次对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进行调整,只不过是提早了一步。而按以往改革的经验,早改往往是早得益。除了早改往往有政策支撑之外,对市场的影响、对消费者的影响、对市场的拓展等,也比晚改效果更好,获得的收益更多。

也正因为如此,面对年内第二次调整天然气价格,上游企业切不要有什么想法,更不要设置障碍。眼下是国际原油价格最低的时候,也是改革难度最小的时候,不趁现在的条件赶快改革,一旦原油价格上涨,改革的难度会更大。而改革在对上游企业既得利益带来影响的同时,也会从增量上对上游企业予以弥补,甚至补的比减的还要多。更何况,就算现在不改,到国企改革和价格改革全面启动后,也必须要改。

当然,对下游企业来说,国家加快天然气价格改革,特别是此次又做出超千亿的利益让渡,目的也是鼓励多用天然气。因此,下游企业也不能不“领情”,而应当积极主动地使用天然气,并自觉地按照天然气价格的交易规则,参与天然气使用的交易,使天然气价格能够更快地步入市场化轨道。

面对天然气价格的调整,虽然上游企业的利益受到了暂时影响,甚至在上游企业内部,有可能出现部分领域亏损的现象,但这也进一步提醒有关方面,要进一步加大对能源企业的改革力度,加快能源价格改革步伐,消除能源企业内部的不平衡现象,避免能源企业拿亏损环节和领域说事。

总之,对天然气价格进行调整,绝不是损害上游企业利益,也不是只有下游企业得益。从长远来看,天然气价格调整,对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是“双赢”,对政府而言,则是多了一个有效保护环境的措施,可谓一举多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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